適當距離:可以讓你的婚姻更美!

  距離產生美,這話非常適用於婚姻。

  沒有距離,不可能看清任何事物。如果你極度貼近一朵花兒,什麼也看不見。如果兩個人緊抱著,不會看見對方。婚姻關係的特質,會讓伴侶停留在零距離。

  越是黏粘,越難親密。

  01

  兩個相愛的人結婚,經過天長地久的儀式後,很美好的景像是,未來我們一起笑看紅塵,你中有我,我中也有你。然而,很多人卻把“我們一起”過成了“你是我的,我是你的”。強行把自己塞進對方的自我,把對方當成了自己。兩個人的存在,演變為一個人的存在,雙方都面臨著喪失自我的危機。

  如果一個關係,讓人要付出喪失自我的代價,這個關係就是墳墓。一些人不敢離婚,卻通過出軌,讓自己爬出墳墓。另外一些人,逃到永無止境的工作和所謂的成功中,把心靈安置在關係之外。如何能在吞噬與被吞噬中保全自我?

  有些婚姻的出血點,正是自救者的創造之舉。

  如果一個人在關係裡做不了自己,潛意識一定會通過自己都不知道的手段搞垮關係。

  婚姻可以是合夥式,也可以是捆綁式。有問題的婚姻,幾乎都是捆綁式的關係。大部分人渴望親密,卻不知道親密是什麼,以為每天膩乎在一起就是親密,以為對方顧家有承擔就是親密,以為我讓對方做什麼對方都願意就是親密。

  很多人也就簡單粗暴的把伴侶是不是聽話,作為衡量關係好壞的標準。把兩人的距離拉到連影子都重合了,覺得這才是親密。這種對婚姻關係的認知,是慢性毒藥。而這種毒藥的來源是,對於“我們在一起”的深層焦慮。

  當成人打開心扉,接受另外一個人的進入,這即是美好的,同時也會激活早期原始關係的焦慮。在一起,卻不知道怎麼在一起,是很多人的困頓。

  在捆綁式的婚姻關係中,攜帶“你是我的”病毒的一方,會非常恐懼伴侶有自我意識。一些直男癌就有這種病毒。認為妻子歸屬自己,盡好妻子的本分在他們眼裡才是最有價值的。他們對妻子的個體性的需求,漠不關心。

  在心理圈,女性自我成長的需求非常強烈。在自我成長中,女性能逐漸發現自己是誰,這是一個人最深的個體需求。不過據我所知,不少女性這個過程中,被丈夫極力阻撓和貶低,​​甚至被威脅離婚。

  不少女性也攜帶這個病毒。通常因為女性內心深處害怕被拋棄,只有把對方通過各種方式變成自己的,才能緩解恐懼。這些女性要求丈夫的個體需求不可以超出自己的控制,當丈夫做一些與自己無關的事情,尤其是能從這些事情中獲得滿足和愉悅的時候,是她們感到最失落也最憤恨的時候。她們渴望自己是丈夫愉悅和滿足的源泉。

  02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每次她的丈夫出去跟朋友們玩得很開心,她就會等到丈夫回家時和他吵上一架。通過吵架的方式把丈夫獲得的愉快體驗沖洗得一干二淨。她不允許丈夫能有自己獨立的愉快。這也是她在心裡把丈夫拉回到身邊的方式。後來她的丈夫不敢再獨自出去和朋友玩耍。夫妻關係也高壓重重。

  婚姻關係是依戀關係的重複。每對夫妻在理想情況下,最好都是依戀關係的受益者。好的依戀關係,能讓孩子在心裡構建安全基地。安全基地的功能並不是躺在這個關係的溫床中,沉沉睡去。孩子在依戀關係中最重要的獲益是,能放心向外探索,自我發展。

  當嬰兒向外爬,回頭看到母親在原地看著他,他能爬得更遠。

  好的婚姻關係也應該如此。在“我們在一起”的關係中,更能成為自己,能體驗到更多的自在和自由,成全自己。在合夥式的婚姻中,雙方能夠允許自己,也能夠允許伴侶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能夠允許除了自己以外,同時還有別的能讓伴侶愉快和滿足的事物和關係。“我們在一起”並不會激起強烈的焦慮,我是我,你是你,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這就是合夥式的婚姻關係。

  有人說,看到一對夫妻吃飯,各自看手機,這代表他們的關係很疏離。其實未必。夫妻是相處最緊密,相處時間最長的人。留白,是對雙方個體需求的尊重和保護。只有在關係中,個體需求能被看見、被照顧、被允許,關係才能讓兩個人都感覺良好,願意繼續在一起。

  如果真的有婚姻合同化,問一問一對對的夫妻,你們願意續簽嗎?那些同意續籤的人,一定是確認了,自己在關係中對親密和獨立的需求並沒有衝突。那些不願意續籤的人,也一定是感到關係讓自己太累太消耗了。

  獨立沒有空間,親密也不會實現。

  03

  留白,為什麼不可以?

  有人說,如果一對夫妻開始分被子睡覺了,可能關係有點問題,如果一對夫妻開始分房睡了,那關係一定出了大問題。這真的是一種很奇怪的猜測。

  一個人越能接受自己的獨立需要,越能接受對方的獨立需要,才能真正地生活在一起,感受到,喔,我們在一起。幾歲的孩子,都有獨處的需要,為什麼反而在成年後,在婚姻中,獨處的需要被認為是對親密的拒絕。

  我的一位女同事,三十多歲,單身。我對她說,在結婚以前,保持一段時間的單身狀態,真的很有必要。這種獨處的經驗,將會內化到人格中,在進入婚姻後,它會幫助你不太輕易的陷入或吞噬性或依附式的假性親密中,因為你曾經很好的獨處過。

  聽說有些夫妻因為裝修房子意見不統一而離婚。在一套共有的居所裡,能不能允許兩個人有各自的裝修喜好。我跟一位設計師建議過,向夫妻推薦打造男主人房和女主人房的裝修方案。如果有一套三室一廳,通常的設計是,主臥一間,兒童房一間,書房一間。不如丈夫一間,妻子一間,孩子一間。夫妻可以在自己獨立的空間裡面,想裝成啥樣就裝成啥樣,想在自己的房間裡面放什麼就放什麼。平時可以串串門,可以留宿過夜,也可以夜晚獨處,早晨見到,說聲早安。

  這並不是開玩笑。想像一下,夜裡拿瓶啤酒對丈夫說,今晚去你房間喝點吧。或者,互道聲晚安回到各自房間,難道不美好嗎。

  沒有距離的關係,看不見對方,相互使用。有距離的關係,才能看清對方,相互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