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青年文摘》,有一篇文章叫做《為愛做的傻事》,很有感觸,我們都曾愛過年輕的我們也都曾為愛做了很多傻事就像劉若英的一首歌裡唱的那樣曾經《為愛癡狂》大家都來說說自己所做的印象最深的傻事吧
“30年了,曾經年輕過,曾經愛過,也一定曾經傻過吧.來說說自己所做的印象最深的傻事吧.”
有意思.在一旁偷樂著看別人做的傻事,似乎更能證明自己聰明吧.我欣欣然地一頁一頁往下翻回帖,卻越來越沉默,越來越感傷.應該是在傍晚的浮躁嘈雜中,卻分明覺得,是在乳白的早晨,寧靜的教堂:
“曾經對工程部一個人中意,每次吃飯算計他吃飯的時間,磨磨蹭蹭地出來,就為見他一下.”
“初二的時候,特喜歡一女生,就偷偷弄壞她的車,然後載她回家,第二天去接她上學,太傻了.”
“喜歡他,卻不敢表達,他開一輛銀灰色的別克,車號京***717,於是就開始走到哪裡都注意銀灰色的車,一見到銀灰色的車就立即湊到跟前努力看車號是不是他的,因為車在人不在.雖然他都不知道我的心,我就是這樣默默的.”
“上大學追一個女生時,那女生說餓了,深夜兩點多,我馬上翻牆出去找飯館給她買炒飯.等送到她樓下的時候,她在短信裡說不想吃了,你拿回去吧.”
“深更半夜打電話,一次次地撥,聽夠3次’你所撥打的電話已關機’才掛,然後再打,直到手機沒電.”
“傻事做得多了.最傻的就是在他離開之後每晚報著他的相片哭,每天做事情的時候都會想他,大概有七八年吧.”
“我曾經跑遍清華所有的教室,為了找那個人.”
“很久很久以前,我用十塊錢疊了個鑽石,上面寫著四克拉,至今還在.”
“考試前一天晚上為她輔導功課,結果自己的考試掛了.”
“為了在網上遇到他,在學習最緊張的時候整晚整晚泡在qq上;在gre考試前夕,通宵給他寫輔修課論文;為了他能安心做我的朋友,去和另外一個人戀愛;為了他,和戀愛兩年的男朋友分手;知道他失戀了,馬上買機票;第二天飛了幾萬公里回來看他;為他放棄了事業國籍,回來了,他說還是對我沒感覺,沒辦法愛上我.”
年輕的時候,以愛之名,我們想盡辦法製造一切相見的機會,卻裝作漫不經心的偶遇;我們不遠千里地飛來飛去,只為在那個人過生日的時候送上一份祝福;我們節省下工資甚至飯錢,去買一沓沓的電話卡和手機充值卡;我們將聊天記錄和短信都用小本子記錄下來,一字不落地背過每一封e-mail,看他(她)喜歡看的書,聽他(她)喜歡聽的歌,做他(她)喜歡做的事,銘記他(她)曾經說過的話;我們在沒人的時候變換各種語氣表情練習表白愛情,排練了很久,卻從來沒有說出口過;我們發奮學習或者辭職流浪,甚至改變自己的人生規劃,只為了消除地域上的距離,卻最終跨越不過心與心之間的距離- 這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青春的日子,真是讓人難忘.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會有完滿的結局,想來做這些傻事時,一定是傷心的,那就好好地傷心沉淪吧,這是專屬於我們的甜蜜的憂傷,他(她)不過是這段美好感情的見證而已.曾經這樣愛一個人,這樣默默地毫無計較地卑微地膽怯地愛一個人,是我們一生中多麼美好的感情.有能力如此投入如此真摯地對一個人好,我們已經比那些因了傷害而止步不前的人幸福.即使是錯愛,一樣動人.
總有一天,我們會長大,會把他(她)拋開.那些人那些事,那永不再來的舜花容顏,那滿腹的如水溫情和雙目間的灼灼期待,那隨水成塵風日無猜的淡然歲月,那曾經的思戀和由此帶來的傷害,更多地成了一種幻覺一種臆想,成了遠方和夢中的風景.當我們學會冷靜理智,開始現實地看待感情,卻再也傻不起來;了,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