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當今五花八門“婚前協議”版本還挺多。據了解,絕大多數的女性會訂此類“婚前協議”,她們認為協議能讓婚姻更安全,心裡更踏實。
1、婚前協議並非一紙空談,具備一定的法律效力,絕大多數女性認為“夫妻可以約定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婚前協議實則是一份愛情保險,多數提出簽訂婚前協議的都為女性,因為婚後男性出現問題的情況較多,女性由於缺乏安全感會要求男友在婚前對未來的生活簽訂條約以求得一份心理慰藉。
3、部分女性簽訂“婚前協議”是想知道自己的未來老公怎麼想,因為平時女方有什麼想法會直接跟男方表達,如果男方不喜歡表達的話,女方就不知道對方內心在想什麼。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當今五花八門“婚前協議”版本還挺多。據了解,絕大多數的女性會訂此類“婚前協議”,她們認為協議能讓婚姻更安全,心裡更踏實。
小編認為簽訂“婚前協議”總則:
1、簽訂“婚前協議”以雙方自願組建家庭,並以婚後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為最高準則。
2、“婚前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3、“婚前協議”的修改程序:雙方任何一方可提出異議,雙方協商通過後進行修改,並經見證人見證簽字。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當今五花八門“婚前協議”版本還挺多。據了解,絕大多數的女性會訂此類“婚前協議”,她們認為協議能讓婚姻更安全,心裡更踏實。
4、“婚前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夫妻雙方,對解釋存在歧義的,按通常理解,通常理解不足以認定的,按照顧女方和子女原則解釋。
5、“婚前協議”可能會讓夫妻一方比較敏感,希望大家多為對方考慮一下,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不要提出過分的條件。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當今五花八門“婚前協議”版本還挺多。據了解,絕大多數的女性會訂此類“婚前協議”,她們認為協議能讓婚姻更安全,心裡更踏實。
【結束語】
在西方很多準新人選擇簽署“婚前協議”,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然而,在中國大多數新人把簽訂“婚前協議”視為傷感情的事,甚至可能成為愛情禁區。更有甚者視之為雷池,不敢越其一步。但是越來越多的80,90後也擬定了很多個性有趣的“婚前協議”。小編希望更多的新人不要糾結於一紙的承諾,彼此的幸福生活才是新人所要把握的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