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心理學解讀:婆媳難相處心理根源

  為什麼婆媳關係不大容易相處和諧呢?有的研究者依照弗洛伊德的思路,從婆媳對兒子兼丈夫的情感佔有欲及“戀母情結”等角度去解釋。當我們嘗試用社會心理學的視角去分析時,又會得到什麼結論呢?

  1、婆媳雙方常常一方強調真有之情,另一方強調應有之情,結果兩方都不滿意。

  社會心理學的研究發現,中國人在對各種人際關係分類時,會採用一個雙維度的標準。一個維度是關係中兩個人身份角色的距離,一個維度是關係中兩個人的真情交換和義務履行的均衡。

  在家庭關係中,親子關係是一种血緣關係,父母兒女以血脈相連,在以父子軸為核心的中國文化里,親子關係顯得尤為重要。而夫妻關係、兄弟姐妹關係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會弱一些。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這些關係是與生俱來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來的。因此,我們對這些關係在情感表達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區別。

  對此,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稱之為“等差之愛”。意思是說,在親子之間、夫妻之間、手足之間都有來自角色身份規定的情感。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說的“應有之情”。不同的關係有不同的倫理規範,也有不同的情感類型。

  此外,拋開身份角色來說,當兩個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斷交往,就會形成恩恩怨怨,以及對於一個人的愛憎好惡。比如說,當我們非常崇敬自己的父親時,除了有一種兒女對父親的敬重之外,還會因為他的個人品德而佩服他,有一種超越親緣身份的評價。這就是“真有之情”。一般來說,在家庭生活中,由於家庭成員不僅有很近的血緣關係,而且還耳鬢廝磨,朝夕相處,同時具有最切近的應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當原本沒有親緣關係,“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於相愛“走進一家門”的時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動的。婚姻不僅帶來了夫妻關係,而且也帶來了一大串家庭關係身份,新娘子一下掉進了一張關係網當中,需要四面應付。婆媳關係就是其中比較重要的關係。而對於媳婦來說,婚前與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較少,所以,對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對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員就只有應有之情。

  應有之情只是一種根據角色規定的情感,例如傳統倫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這種義務之情由於僅僅是義務,很容易讓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媳婦心裡會想,我們之間沒有交情,我不是你從小帶大的,因為結婚,我就要對你百般照顧,我自己的父母我還沒來得及孝敬呢,能做到現在這樣我就很不錯了。婆婆心裡會想,你在我家裡出出進進,就是一家人了,你應該像個兒媳婦的樣子啊!一方強調真有之情,另一方強調應有之情,兩方都不滿意。

  2、當婆媳雙方混淆了婆媳關係與母女關係,會因為對方無法滿足自己的預期而漸生不滿。

  然而,抱怨婆婆的媳婦或抱怨媳婦的婆婆常常忽視一個現象,那就是無論婆婆還是媳婦,她們的母女關係一定比婆媳關係要好。被兒媳婦看作是“惡婆婆”的人,卻對她們自己的女兒疼愛有加,在她們的女兒眼裡,“母親”、“娘家”都是無法替代的情感港灣。反過來,被婆婆認為不懂孝順的媳婦,卻總是對她們自己的母親時常惦念,關懷備至。

  婆婆看到媳婦與自己的兒子結婚,走進自己的家,就會本能地形成一種預期,那就是兒媳婦應該像女兒、兒子那樣對待自己。可是往往兒媳婦因為缺乏“真有之情”恰恰無法做到這一點。兒媳婚後改口稱婆婆為“媽媽”,也會本能地將婆婆的行為與自己的母親相比,形成婆婆應該像母親這種預期。當雙方混淆了婆媳關係與母女關係的時候,往往會因為對方無法滿足自己的預期而漸生不滿。

  不滿的情緒出現後,婆婆和媳婦又都會出現一種歸因偏誤,那就是認為婆媳關係就是婆媳關係,永遠不會變成母女關係。有的婆婆說:“無論你怎麼對她好,她也不會變成你的女兒的。”媳婦就更容易說:“哪個兒媳婦是婆婆養大的?她怎麼會對我像對她女兒那麼好呢!”她們都不懂得通過對方的母女關係來看對方的情感和人品,來體會對方的真情。如果用真情來換取真情,婆媳關係就一定會與母女關係一樣,成為家庭關係的新的情感支柱。

  3、“分家單過”日漸普遍,社會結構中夫妻軸的地位正在上升,但父子軸依然有重要地位。

  在傳統社會裡,女性嫁到夫家後,對於娘家來說,已經是一盆潑出去的水。姓名被改變,或是只保留娘家的姓氏,變成“王李氏”、“張劉氏”,或是本名前冠以夫姓,成為夫家父子軸上的一個配角。娘家已經不再是自己的家,為父母養老送終的真情表達受到了限制,而夫家也還不是自己的家,要對陌生人生出真有之情並非易事。因此,媳婦處在卑微的地位上,一熬就要幾十年,直到成了婆婆,夫家才終於變成了自己家。

  現代都市青年婚後一般不與父母同住,農村青年婚後“分家單過”的現像也越來越普遍。於是,婚後的媳婦就有了三個意味不同的家———娘家、夫家與自己家。自己家是一種以夫妻為主軸的家庭,維繫夫妻感情的主要是真有之情,而不是血親關係。而夫家是丈夫的娘家,娘家是自己的娘家。一些已婚女性總是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夫家排在第三位。一些已婚男性則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妻子的娘家排在第三位。這就是一些夫妻衝突的來源。很多夫妻爭吵的理由往往是“你媽是媽,我媽就不是媽嗎?”要求對方把順序排列與自己相同。這就反映出在社會發生變遷的今天,儘管在家庭中夫妻軸的地位上升了,但是在我們身上,父子軸仍然有著相當重要的價值地位。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兩種協調婆媳關係的思路。一種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妻子會把丈夫的娘家也當成自己的娘家,把丈夫的父母當作自己的父母;丈夫也是一樣,把岳父岳母當成自己的父母,把妻子的娘家當成自己的娘家。另一種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相互尊重對方對娘家的價值認定,體驗對方的父子情深或母子情深,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和處理事情。這兩種思路儘管有些不同,卻都可以較好地協調因婆媳關係引起的夫妻衝突。

  4、 一家之言——父系製傳統引發婆媳衝突

  中國社會里傳統的“父系”制度強化了生男嗣的重要性。因為對於媳婦而言,要鞏固自己在夫家家族中的地位就得靠替夫家生出子嗣,惟有如此才能延綿夫家家族的香火併提供祖先祭拜時主要奉祭的人員。但若生不出子嗣,則恐遭休妻或納妾的命運。在這重重壓力之下媳婦由年輕到熬成婆婆的這一路上,兒子便成為自己最真實的情感寄託也是最重要的生活依靠。然而,這種因文化結構限製而更形強化的母子連結不但造成婆婆對兒子的絕對偏袒,更對婆媳關係而言成了一大致命傷。

  總之,由於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期待,社會角色等不同,形成“等差之愛”。又加上文化、思想等方面的差異形成微妙複雜的婆媳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