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與同居的區別

  現在,你還有過送她回家或者宿舍時的戀戀不捨嗎?

  週末終於到了,你還會為你們又可以共渡一個週末的激動與欣喜嗎?

  你還有在燈下靜靜思念她(他),並手寫一封短信給(她)他的甜蜜嗎?

  你還有看著她(他)突然換了個新髮型、買了件新衣服或者體型有了新變化,給你帶來的驚喜嗎?

  你還有和朋友逛街,突然想到要給她(他)也買一件東西的衝動嗎?

  沒有了,什麼都沒有了,因為你們同居了。

  你們同居了,抬頭不見低頭見,想念的甜蜜沒有了,而吵架、厭煩的情緒卻日漸增多了;

  你們同居了,你不用晚上送她回去,但你卻盼星星盼月亮一樣盼她離開一晚,這樣你可以一個人看看DVD,或者上網打遊戲,或者和朋友出去瘋狂一晚;

  你們同居了,週末的快樂也沒有了,還有那麼多的衣服要洗、房子要打掃,而她也嚷著要去購物,而你除了睡覺,根本就不想動彈;

  你們同居了,別說寫信,就是發個短信你也覺得手指疼,因為要說的話都說得差不多了;

  你們同居了,她(他)任何變化已經不能引起你的注意了,因為你們對彼此身體都了解得清清楚楚。你們同居了,你們都縮小了彼此的生活圈子,陪她購物是你天經地義的事情,而每一次經歷,你都可能痛苦厭倦得想死去。

  更為可怕的是,你的財務計劃突然變得一塌糊塗,你的工作、學習、事業還沒有成型,你卻發現你已經開始承擔一個家了,於是你變得患得患失了;

  這就是,你們想要的同居生活?

  古人說的人生四大喜中有兩件就是: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可見事業和家庭一直就是聯繫在一起的。古人還說:成家立業。說明沒有一定的基礎,婚不是那麼好結的。

  而你們為了不可抑制的快樂,在沒有能力開展婚姻生活的時候,突然把自己陷入了婚後的生活中。短暫的快樂沒有了,換來的是生活的瑣碎。

  即使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至少進入墳墓之前,還有個隆重的、像摸像樣的葬禮,還有一些陪葬品和儀式幫助你去天堂過日子。但同居,卻是你們一不留神掉進了一個墳坑,周圍的人甚至還不知道,你們就開始了地獄的生活。

  而你,還在自欺欺人地自我感覺良好:我還是未婚人士;你已經在承受婚後帶來的種種壓力和痛苦,你卻還是渾然不知,說自己還沒有結婚的心態,還沒有想好要承受婚姻。

  同居,一種糟糕的生活方式:你用未婚的心態去承受婚後的生活。這如同,你本來只是在學開車,卻一不留神把車開上了路,並開始了全球歷險;你本來只想玩玩過家家,卻付出了真實的衣食住行的成本。

  你號稱未婚,卻沒有未婚的自由;號稱結婚,卻沒有婚姻的保證,等有一天分手了,你們甚至都沒法為分割財產去打官司。因為你們的關係,是如同趙忠祥老師所說那樣——非法述求。

  未婚的不快和結婚的不快,這兩個本應該矛盾的東西,你卻都感受了。

  知道了這些年,你一直不快樂了嗎?因為你同居了。

  如果你沒有想好結婚,就不要同居,因為你還是個孩子,你還無力承受生活的壓力。

  如果你想要感受婚姻的生活,那就付出你的努力,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們都玩不起。戀愛,請不要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