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中,最合適的距離是什麼?

  01

  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鏈接,大約可以分成三種:親情、愛情和友情。

  親情是建立在生物學基礎之上的情感,具有不可超越的“深刻性”,所謂“血濃於水”,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但是,血雖然濃於水,並不表明在任何時候“濃”一定就比“淡”要好。

  在無數的親情中,往往由於過濃的情感,導致了身處其中的人沒有了自由,心理受到嚴重的禁錮與傷害。

  現代心理學認為,嚴重的精神疾病,就是在親情中遭受創傷的結果。而且,基於血緣的親情具有不可中斷性,這構成了親人之間可以“肆無忌憚”的前提,意思是:我不管怎樣對你都可以,因為不管怎樣都改變不了你我是親人這一事實。

  很顯然,這種沒有邊界和規則約束的情感是危險的。

  02

  沒有人是為了離婚而結婚的。

  愛情中的山盟海誓,有合同屬性的結婚證上沒有註明的有效期限,婚禮上收到的白頭偕老的祝福,都使婚姻蒙上了“永垂不朽”的欺騙性色彩。

  “為所欲為”就成了一些人在這種關係中的基本準則。當愛情褪色,傷害日深,婚姻“合同”的有效期就被置於討論的地位,結果不管是怎樣的,情感的品質都要大打折扣了。

  友情,一開始就比親情和愛情要平淡一些:它既沒有親情的生物學基礎,又沒有愛情的生物學加社會學基礎,明顯的“先天不足”。

  而且,維持它是有條件的,當這些條件不復存在,終止它也比終止親情和愛情(婚姻)簡單得多,“後遺症”顯著輕微。

  相對而言,這是一種很瀟灑的情感鏈接,既可以濃如血,也可以淡如水。在友情中,你可以說“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來”,你的朋友不會有絲毫不滿,他該去就去,該來就會再來。

  但如果這話是對親人或者情人說的,那你就需要事先準備好應付鋪天蓋地的道德譴責,或者不知來自何處的掏心拳與封喉掌。

  有人評論弗洛伊德,說他發明的心理治療,每次五十分鐘,總次數也事先約好,是他對世界做出的最偉大的貢獻之一。

  因為,他設置了一種可以終止的關係,這種關係可以恰當地“壓迫”身處其中的人遵守基本的人際規則,並且有成長的緊迫感。這真是高人對高人的理解和評判。

  03

  人真的是這樣一種動物,沒有情感,會被“餓”死;情感太多,會被“撐”死;不多不少,才是最好。從這一點來說,親情與愛情都應該向友情靠攏。

  親情如果具有了友情的品質,就不會濃得讓人窒息。這個世界上最讓人傷感的事情,莫過於發生在親情中間的這樣的哀嘆了:我為你嘔心瀝血,你卻還恨我。

  有這樣的感覺的人需要明白,正因為你嘔心瀝血製造了太高的情感表達,所以對方才恨你;他恨你要把他“濃”死呢。

  愛情中也應該加入友誼的品質。如果你想到愛情會褪色,你就自然會想辦法維持它起初的顏色;如果你的結婚“合同”上有時間期限,你也會時時想到怎樣能續簽這個合同。目標一旦確定,相應的言行就不會亂來了。

  遺憾的是,人性的一面是渴望穩定,需要知道因果之間的必然聯繫;而人性的另一面卻是希望自己能夠超越因果,不惜冒險以自己是例外為樂。得失之間,真的就是賭博,全靠運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