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世故中那句“有事來找我”

  有啥事,你會找誰?

  多年前,可能涉世未深。你偶一進了場飯局,吃了頓飯。喝了點小酒。末了,有混得不錯的人,拉著你的手,情深意切地叮囑你,有事來找我!

  一剎那,你頓覺天高雲闊,風景明媚。甚至,你還為自己剛才的小肚雞腸而悔恨不已。就在前一刻,你還覺得飯局庸俗,銅臭煩人,同桌之人都是陌路人。可下一刻,就有人想你表明,碌碌俗世,也是有真心相待者。

  要是哪天,你真的碰著了事,想起了這茬儿,撥通了對方的電話。你滿心雀躍,帶著與知己久違的興奮;但對方,愣是大半天也想不起你是誰。哪怕你硬著頭皮,再三提醒,對方依舊想不起。就算想起來了,人家洋洋灑灑一番話,儘管內容不盡相同,但最後都會讓你明白一個道理:難人難事多了去,實在沒功夫搭理你!

  這樣的事,多發生幾次,你的心也就磨出了老繭,不再輕信那些“有事找我”的鬼話。在你看來,這就是虛偽,就是應酬。不相信,說明你腦子正常;要是當了真,別說旁人當笑話看,就是自己,恐怕也羞得沒臉見人。

  再後來吧,你碰到了這麼一個人。彼此相互感覺挺好,試著走下去,發現越來越契合。你想,這會不會就是相伴一生的人?

  而這個人,多半也會和你說這句話:有事找我。

  認識人家後,你的人生,不可能就此一帆風順,無痛無災。又碰到事了,怎麼辦,去不去找人家?前幾次的慘痛經歷,歷歷在目。於是,你便覺得,還是別去了。萬一,搞砸了這段感情,嚇跑了人家,豈不是得不償失?於是,你自己扛,另尋方法解決。

  可有一天,對方得知了這件事,卻勃然大怒。甚至,隱隱有分手的危險。你覺得冤枉,不想麻煩人,不想因此葬送這段感情,怎麼反倒把對方惹火了?

  可人家,也是滿心委屈。有時,你找別人,就是不找人家,擺明了把對方當外人。難道,從頭到尾都是自己一廂情願,自作多情?自己心裡頭覺得親切,覺得愛極了,可在另一半的眼裡,原來並沒有那麼重要!這個想法,簡直快讓人崩潰了。

  當然,不找人家,你可能還有另一種考慮。你覺得,對方就算真的不介意,但以對方的情況,也確實幫不上任何忙。你去找人家,為的是一件對方根本無能為力的事,這不是故意讓人為難?於是,你自認體貼,反正幫不上,也就犯不著知道。

  可就算這樣,錯的,恐怕也是你。

  人家對你說,有事來找我。多數時候,並不是自己多有本事,或者比你有本事。相反,多數時候,彼此只是半斤八兩,甚至還不如你。你為難的,人家同樣也無能為力。這一點,對方也是知道的。但是,最後還是這麼說。所以,用意很明顯了,人家就是想告訴你,就算幫不上你,也可以陪著你;就算你什麼都沒有,但還有對方。

  可你,真有事了,也沒去找人家,這對人家來說,意味著什麼?

  看吧,同樣一句話,不同的人說出來,意思完全是不同的。不在乎你的人,沒事還能湊合著瞎混,有事最好有多遠閃多遠。對於這樣的人,別說沒事,哪怕你真的有事,也別去找人家。否則,等待你的,只有澆頭一盆冷水。

  可若是在乎你的人呢?也別顧慮重重。不管對方幫不幫得上,去是肯定要去。就算人家幫不上,起碼你也表明了一個態度,哪怕全世界都失去了,起碼還有你。

  有事找誰?真碰到那麼一個願意讓你找的人,可別輕易錯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