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性婚姻多年女子網戀出軌

  與丈夫分床睡已3年

  1998年,劉女士走進了婚姻的殿堂。丈夫是一家公司的經理,對她也非常體貼。兩年後,兒子出生了,她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孩子身上。6年前,她突然發現丈夫的性功能出現了障礙。他們無法再過性生活了。

  丈夫也懊惱不已,但他就是不願到醫院去。他認為這種事很丟人,屬於自己的個人隱私。勸了多次,他還是拒絕去醫院檢查。2005年起,他們分床而睡。

  按捺不住內心的寂寞,劉女士在網上與一名男子談情說愛。週末,她會把孩子交給父母,然後與網友約會。

  去年,丈夫發現了她的這一情況,但拒絕離婚,也不同意到醫院治療。看到他的做法,劉女士決定離婚。她不想再繼續這種無性婚姻,而是想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劉女士說,她現在想要離婚,丈夫不同意,還威脅她。她知道可以以感情不和起訴離婚,但又覺得以無性婚姻為由起訴對早日判決更有利。當然,她也有顧慮,不知如何蒐集證據,更擔心這種事法院不會受理。

  無性婚姻離婚案不鮮見

  針對劉女士的顧慮,記者對無性婚姻離婚問題進行了調查,發現這種案件並不鮮見。

  濟南市的一位基層法官說,今年,他們接到過一起類似的離婚案件。因為女方患上腫瘤而切除了部分器官,導致無法再過性生活。他們也一直沒有孩子。男方以無性婚姻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考慮到女方身體情況,法院沒有判決離婚。當時,男方就明確表示,半年後將會再次起訴離婚。

  去年,山東豪才律師事務所律師齊霞也代理過一起這樣的離婚案。男女雙方都是白領,結婚一年後,女方發現丈夫因為工作壓力過大產生了性功能障礙。他先後去醫院看過多次,也吃了很多藥,但還是無濟於事。

  女方提出離婚,但他不同意,懇請給他一段時間,看能否恢復正常。

  半年後,這名女子找到律師事務所要求代理她的離婚案件。經過齊霞的調解,他們倆達成了離婚協議,雙方平分所有的共同財產。

  以無性婚姻為由可提出離婚

  對於劉女士的情況,那位法官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她可以以無性婚姻為由提出離婚,這也是判定感情破裂的具體標準之一。一般情況下,法院也會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係。但不會認定進行經濟賠償。

  如果丈夫曾到醫院檢查過,並吃過一些藥,劉女士就可以拿著病歷、藥品的說明書作為初步證據,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如果對方認為不存在劉女士所說的情況,法院會要求他進行舉證或者到相關機構進行鑑定。另外,劉女士也可以通過親朋好友的證詞來證實丈夫喪失了性功能。

  山東豪才律師事務所律師齊霞說,如果收集不到相關的證據,她就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但可以就丈夫喪失性功能的情況與法官做私下溝通。即使第一次不判離婚,半年後還可再次起訴。這樣,她就能達到離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