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丈夫說留得住人留不住心

  婚後,陪他去住山溝溝

  一講就要講到幾十年前了。我家裡兄弟姐妹四人,按照國家當時的政策,紛紛到外地工作,只有我一個人留在上海陪伴母親。經朋友介紹,我認識了加森(化名),彼此印像不錯,就開始談戀愛。他當時已經知道自己被單位內定要去支援“小三線”,可他沒把這個消息告訴我。戀愛半年後,他真的去了內地。我那時已經對他產生了感情,儘管家人勸阻,我還是很快嫁給了他。

  新婚不到一年,我就告別了母親,放棄了上海的工作,到了內地與加森團聚。當時那裡條件很艱苦,我跟著他住在山溝溝裡,吃的是井水。井離我們住的房子隔著一道山坡,打一次水很不容易。記得房子附近有一個豬棚,女兒降生後,過第一個兒童節時我送給她的禮物,是抱著她去看小豬玀,可見生活條件有多差。不過我一心一意和加森過日子,感情還不錯。

  “過了幾年,為了支持加森的工作,我到他單位的托兒所做阿姨,一家搬到了縣城,條件總算好一些了。可我開心了沒多長時間,加森就出了’狀況’ 。”耘夏感慨地嘆息了一聲,取出紙巾擦眼睛。

  他接連出軌,我都忍了

  那時國家鼓勵大家學習,於是加森單位就從上海聘了一個單身女老師來給他們做輔導。我這個人大大咧咧,根本沒想過要干涉加森與其他女性的交往。沒想到,加森和那個女老師好上了,而我起初完全不知情。

  記得有一次我生病,發燒到39.6℃,吊了整整一天的鹽水。可第二天,加森卻提出要回上海休假。我以為他家裡有什麼事,就同意了。後來才知道,其實那次他是專門回上海和那個女老師相會。那一年裡,加森藉故好幾次回上海,我女兒當時正在上海外婆家讀書,發現了加森與那個女老師的來往,就在我回滬探親時告訴了我。我當然很難過,一再勸加森收心,要對得起家庭。加森和那個女老師的關係維持了一年多,因為我堅決不肯放棄婚姻,把他看得緊,又跟親友們打了招呼,他倆慢慢就斷了。

  接下來的十多年,日子還算太平。

  我和加森先後回到上海,他在單位逐漸有了一定的地位。因為他比較擅長理財,我就把家裡的“財權”全部交給他,自己在工作之餘悉心照顧他和女兒的日常起居。幾年前,我退休了,在加森的建議下,家裡開了個公司,對外招聘業務員。有個女業務員剛剛離異,本來交了一個男朋友,卻不知何時與加森好上了。我發現後很吃驚,找來加森那邊的親友來做他的工作,希望他能給女兒做好榜樣,不要做出傷害家庭的事情。讓我傷心的是,等“說客”一走,加森就丟給我一句話:“你留得住我的人,留不住我的心。”

  耘夏傷心得說不出話,望瞭望窗外。

  三年前,加森第三次移情別戀。被我發現後,他索性說今後這幾十年要為自己活,隨後從家裡搬了出去。

  離婚後我們還打了場官司

  這一次,離婚的念頭首次出現在我的腦海裡。畢竟,我也是有自尊的啊。

  離婚涉及到許多東西,比如家庭財產。我的收入是全部“透明”的,退休工資也都交給加森打理,可是他手頭到底有多少現金、投資了什麼理財產品,我卻一點都不知曉。如果按照加森所說的“各自掌管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我如何維護自己和女兒的合法權益呢?不得已,我請人幫我做調查,發現加森還瞞著我買了幾套房子。

  我起訴離婚,加森則希望能夠協議解決這個問題。律師說,如果打官司我起碼能分到幾十萬的財產。但加森提出,如果我同意離婚,他可以適當補貼我。我同意了。於是,加森拿出一筆錢放在我們共同的朋友那裡,請他做中間人,說好等離婚協議生效後,由中間人把這筆錢交給我。可誰料到,離婚手續剛辦好,加森就反悔了,不讓中間人給我這筆錢。中間人覺得應該按約定辦事,還是把錢給了我。加森就把這個昔日的朋友告上了法庭。我很內疚,覺得讓朋友無端受了拖累。法院經調查取證,開庭審理,判決加森敗訴。

  雖然說官司贏了,可我還是很難過:做了30多年的夫妻,我真沒想到加森會如此絕情,離婚後還要讓我難堪。連著一兩個月,我都悶悶不樂,晚上失眠,身體感覺很不舒服。

  見此情形,有位女友就怪我不該離婚,說年紀一大把了,有什麼不能忍的?還說加森還不算鬧得最過分的,說我應該學舊社會的賢妻良母,要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本事。

  讓女友這一說,我反而冷靜了下來。想一想,夫妻情固然重要,但對方如果一再出軌,這就證明他的道德品質成問題,說明他對這個家不夠留戀,對我這個結髮妻子根本談不上尊重。感情的基礎都沒有了,還勉強維持一個家的形式,有意義麼?畢竟現在不是舊社會,女人不必事事靠在老公身上,遇到問題只知道哭哭啼啼、委曲求全。60歲後又成了單身,雖然不是我的本意,但既然生活給了我這樣一個安排,那麼我也應該學會不抱怨、不難過,應該換一種心態,去追求自己的天地,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惡夢醒來是早晨。”耘夏用這句話結束了講述。我靜靜地望著她,發現她比剛剛落座時臉色好多了。耘夏希望我能替她轉告同樣遭遇婚姻變故的同齡人,希望每個人都能調整好心態,快樂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