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你要雨傘還是房子?

  愛就是這樣毫無準備地闖入女孩的心田。

  男孩是從外地闖入這個城市的,他現在算得上是兩手空空,但他是個執著而又吃苦耐勞的青年人,憑藉這些,他已擁有了一份他所熱愛的工作,現在又有了這個他極珍愛的女孩。

  女孩對她身邊的追求者坦蕩地言明已心有所屬。但一位財大氣粗者卻頗不服氣,他不相信愛有那麼大的力量,就又一次向女孩展開了攻勢。

  女孩說,不,我只愛他,他給了我一把雨傘。追求者說,我給你的是一所房子。說著把一張照片放在女孩面前。照片裡的房子漂亮而華貴,門廳裡還放著一棵掛滿彩燈的聖誕樹。

  女孩一副讚許的樣子說:這確實是一所漂亮的房子,可里面沒有我所愛的人,那它就只能是一所房子而不可能是一個家。要知道再堂皇的房子沒有愛來支撐也必定會倒塌,再奢華的陳設沒有愛來擦拭也會佈滿灰塵。即使你能為我點亮聖誕樹上的一百盞彩燈,卻不能使愛的激情燃燒。

  追求者搖搖頭說,喝著西北風談情說愛並不是一件浪漫的事。你是不是對他說:親愛的,就是跟著你要飯我也會愛你一輩子。追求者的眼神裡有幾分諷刺。

  不!我們為什麼要喝著西北風談情說愛呢?女孩大聲反駁,我更不會說“就是要飯我也要跟他”的話,那不是愛,那是在看不起他。人生的路那麼長,他現在只是剛剛起步,何必非要計較這一時的所有呢?憑著他的個性與能力,我相信他將來一定會事業有成。還有我,我的快樂不在於別人賜予我什麼,而在於用雙手和所愛的人一起創造我們的生活。我想我們將來一定也會有這樣的一所房子的,我們會一起點燃聖誕樹上的一百盞彩燈來招待客人,到那時希望你能夠光臨,看看我們的愛情所創造的一切。

  追求者很有些想不通,為什麼頗有些家資的自己(怎麼說他也是一位大公司的老闆呀!)竟敵不過一個初出茅廬、赤手空拳的窮小子。

  5年以後,當年的女孩已經成為了一個孩子的媽媽,而那個男孩為了能一生都為女孩撐起雨傘,努力的奮鬥,買了一套3居.

  其實生活有時候可以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