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不准小夫妻要孩子跟兒媳同房住三年

  哈爾濱的趙雷和李丹將校園戀情修成正果,但自新婚之夜開始,婆婆就穿著睡衣躺到他倆的雙人床上睡覺一睡就是三年,而且婆婆還不准小夫妻要孩子。這樣的婆媳關係嚴重影響了夫妻之間的感情,今年5月倆人協商離婚。

  哈爾濱的趙雷和李丹本是人人艷羨的一對兒,不想今年5月結婚五年的二人卻牽手走進了離婚登記處。見狀離婚調解員上前勸說,才得知小兩口離婚的原由。

  趙雷初中時父親去世,母親一人將其撫養長大。而李丹年幼時,父母離異、跟隨奶奶長大。相近的成長經歷,讓同在異鄉上大學的兩人走到了一起。畢業後,兩人先後在哈爾濱找到了工作,並在婚前購買了一間一居室。很快二人回趙雷老家辦了婚禮,婚後趙雷媽媽便跟隨小兩口到了哈爾濱生活。

  “我們沒有父母的經濟支持,在哈爾濱勉強買了一居室,可婆婆非要過來和我們一起住,在臥室添置了一張單人床,旁邊就是我們的雙人床。新婚之夜開始,婆婆就穿著睡衣躺到我們的雙人床上睡著了,這一睡直到三年後我們換兩居室。”李丹說。

  “我只有這一個媽,她來投靠我,我不能讓她出去住,房子再小,只要有我的地方,就是能讓母親依靠的家。”趙雷說。

  離婚調解員單獨問趙雷:“婚後,您和妻子的夫妻生活怎麼辦?有沒有想過這樣委屈了妻子?”

  “我們的新婚之夜是在家樓下賓館裡度過的,此後和老人住在一起也不方便,就基本沒有了,所以一直也沒有孩子。我覺得挺虧欠妻子的,所以後來我們又貸款買了兩居室。”趙雷說。

  原以為“彆扭”的生活會隨著兩居室的購入有所改善,不想卻成了離婚的導火索。

  “婆婆再婚,和叔叔蜜月遊後就住進了我們的兩居室。日常不方便也就算了,婆婆還經常不敲門就進入我們的臥室,找東西、送水果、問手機平板怎麼用……總之是各種藉口,生活是無邊的黑暗,彷彿時時刻刻被人監視。”李丹說。

  “我也沒辦法,無論我媳婦如何忍讓、討好我媽,我媽都沒說過她一句好話,還跟我說不讓我們要孩子,怕將來離婚麻煩,她還得帶孩子。我們的婚後生活就是一場折磨,我們只能協商離婚,看我媽啥時候能醒悟!”趙雷哭訴道。

  雖然感受得到小兩口還有感情,離婚也有賭氣的成分,但離婚調解員也很無奈,只得尊重他們的決定。(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農村保姆成功上位成女主人,20年後才發現被男雇主“套路”。近日,“被離婚”的王香(化名)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向離婚調解員道出了婚姻始末及如何“套路”。

  1995年,王香經農村老鄉介紹到哈爾濱一高知家庭做保姆。新雇主家只有一位67歲的男雇主,其妻子早逝。王香有些猶豫,畢竟自己一個單身女人照顧男雇主不太方便,但試崗幾天后,王香發現男雇主何偉(化名)知書達理、身體硬朗,王香每天的工作就是做飯洗衣、收拾家務。輕鬆的工作和每月500元的工資,讓王香最終同意在何偉家工作。

  三年的朝夕相處後,何偉提出要和王香結婚,王香再次猶豫了起來,雖說何偉的三個兒子都不反對父親再婚,但王香畢竟比何偉小30歲。

  “結婚登記都沒敢和父母和好朋友們說,畢竟都是農村的,思想上接受不了,怕人背後議論。我就匆忙拿著戶口本和他領了結婚證,回家時做頓好吃的算是慶祝了。當時想,我一農村保姆,他是大學教授,他願意和我結婚,那我就盡心盡力照顧好他。”王香說。

  結果,2018年四月末的一天,王香收到了何偉提出離婚的重磅消息。

  “我不想和她過了,結婚時買的一個使用面積20多平方米的房產留給她,算補償了,再要別的我也沒有。”離婚時何偉說。

  “我們結婚20年,每月生活費用從500元漲到3000元,這些錢我還得買菜買衣、繳納水電煤氣費……逢年過年,我還會給你的孫子、孫女包紅包,原來這麼多年,你早就想好了,把小房子留給我,你真是找了個保姆啊!”離婚調解室裡王香哭著說。

  “何先生,20年前怎麼沒想找一個年齡相當的女士共度餘生呢?現在王女士60歲了,您要和她離婚,她餘生沒有生活來源要怎么生活呢?”調解員說。

  “當年找個歲數大的,還不一定誰照顧誰呢。這我們離了,我還能再找一個40多歲的。我沒有錢留給她,多要一分也沒有。”何偉說。

  多少人曾愛慕你年輕時的容顏,可知谁愿承受歲月無情的變遷……重組家庭、半路夫妻,每個家庭成員之間的融合都是一次考驗,但在做好準備經受考驗的同時也請擦亮雙眼,保障好自己的基本權益,“醜話說在前”就算傷感情也比傷心強。

  現在這個社會閃婚閃離屢見不鮮,希望大家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尋找更好的婚姻經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