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為請把握好性底線

  案例一:

  轉眼間,已經是大四了,而子健和天娜也戀愛三年了。雖然三年間兩人甜蜜的感情一直為其他同學所艷羨,但是兩人的關係始終只限於牽手、吻別而已。眼看即將各奔東西,子健內心開始蠢蠢欲動,他決定採取行動,讓天娜永遠記著自己。

  於是,他向天娜發出了星期天晚上一起去吃晚餐和看電影的約會邀請。天娜很看重這個約會,特意地做了裝扮,還借了宿舍“超級恐龍”的那條火辣低領緊身衣。

  那天晚上,子健堅持為每一項花費付款,而且帶她到非常高雅的餐廳用餐。看完了電影,子健提議到附近的湖邊聊一聊,天娜沒有多想就答應了。

  那天晚上沒有月亮,伸手不見五指,周圍一片寂靜。天娜本來想離開,但是怕深愛的子健不高興,又怕辜負了他的一片“好意”,最後她還是硬著頭皮與子健坐了下來。聊著聊著他們接吻了,然後子健想要拉下天娜的緊身衣,天娜拼命拒絕,可是她怎能製服一個高大健碩的男人呢?就這樣,天娜被牢牢壓在了子健身下……

  事後,天娜一個人坐在湖邊哭了整整一夜,她想不明白,一場原本浪漫美妙的約會,怎麼會演變到這種狀況呢?

  案例二:

  18歲的燕子和阿鵬相識在網上。一次偶然的聊天,讓他們兩人相見恨晚。於是,在“相識”五天以後,他們決定見面。約會地點是阿鵬定的,在他的一個朋友家中。

  在那次聚會中,幾乎所有的人都喝了酒,燕子和阿鵬也喝了幾杯啤酒。燕子感到精神鬆弛,情緒高昂,當其他人開始互相挑逗起來時,她和阿鵬兩人也興奮地愛撫著。

  阿鵬接著想要跟燕子更加親密地接觸,毫無思想準備的燕子變得很不高興,一直對他吼著:“停止!停止!”,可是阿鵬不甘示弱地回答:“如果你不想做那件事,就不應到這裡來。”

  燕子用力將他推開,可是阿鵬硬把燕子壓在沙發上,直到他跟她發生了性關係之後才讓她站起來。

  案例三:

  22歲的麗儷和23歲的大相交往了一個月的時間了。

  他們約會的時候,只是偶爾接吻而已,但麗儷對這樣的性接觸並不覺得滿足。

  一天晚上,麗儷的父母外出,她就趁機邀請大相到家裡來,並將他帶進她的房間。他們便開始親熱地接吻,麗儷更是特別地主動、熱情,大相卻把她推開,麗儷對他說:“有什麼關係,你怎麼了,難道你不喜歡我嗎?”大相無言以對,只是覺得不自在,毫無與麗儷親熱的念頭。可是,他知道,麗儷感到受傷害而且很不高興,他想這樣實在不好,而且另一個念頭突然閃過腦海:“得來全不費工夫,一個正常的男人怎會讓機會白白溜掉呢?”

  於是他跟麗儷發生了性關係。

  上面這三個故事,講述的就是所謂的“約會暴力”。它所指的是:當一個人沒有發生性關係的意願或期望時,另一個人卻施與壓力,使其就範。約會暴力發生的方式很多,例如,如果某人不想跟你有進一步的性接觸,你就以分手來威脅他。或是你對別人的行為設限覺得生氣。或者當他人不隨從你的意願時,你就威脅說要對外散播謠言,公開你們的戀情。從強迫接吻,到威脅他人,進行挑逗或愛撫,以及施予壓力使他人不得不與之性交,這都屬於約會傷害的行為。不論女性或男性都可能是性侵犯事件中的受害者,不過,在我們的觀念中,受害者經常是女性。

  約會暴力典型是發生在一位女士與男士單獨在一起時,假如女士單獨到男士的房間、公寓或者到他的汽車裡,這位女士就有可能受害。但當其它人在附近時,約會暴力也可能發生,例如當樓下有許多人在聚會,而在樓上房間就發生了暴力案件。

  酒精通常也是引起約會暴力發生的重要因素之一,許多被害者說,案子發生時她們喝太多的酒,以致根本就不知道當時發生了什麼事,當她們清醒知道發生什麼事時,已經太晚了。

  “誤認”是另一個可能發生性侵害的徵兆。例如:女孩與男孩在一起時,女孩態度很親切,但男孩卻誤認這是女孩有意與他發生性行為。當女孩說“不”時,男孩可能會誤認為“可以”,而當女孩表示抗拒時,男孩都有可能忽略,並且認為這代表了“是”。

  當女孩反抗時,有些男孩甚至會覺得興奮。甚至當女孩用力反抗時,男孩卻認為他只是在說服女孩,並非是強暴她發生性關係。有時候女孩自己也許並不清楚他到底想要什麼,她尚未做決定。假如她在過程中改變心意,不想有性行為,這時男孩可能會感覺被欺騙、拒絕,因此生氣,男孩可能對於女孩的一些非語言訊息,例如:她對於接吻、撫摸表現出的愉悅,就理所當然地認為女孩希望跟他發生性行為,此時男孩可能被誤導,因此認為理應去獲得滿足,而不管女孩的想法,這些都可能導致強暴案件的發生。

  有時男孩會主動提到這個問題,而且計劃性地想與女孩發生性行為,但是並未被懲罰。他們通常會找一些較無主見的女孩,這些女孩也許並不是那麼受到注意,也或許會被男孩花言巧語所騙,繼續與他約會下去。當然這些男孩不會認為自己是屢犯,他們認為自己只是想要快樂一下。

  聽聽專家怎麼說

  蘇珊·謬森——美國“紐約反性攻擊項目”成員,在經過多年的約會暴力研究後,她給那些即將去約會的年輕人提出了防止約會暴力的建議。

  1、 設定好你對於性行為的底線:

  你的身體,他人沒有權力去強迫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假如你不想讓對方摸你或吻你,你可以說“把你的手拿開”、“不要摸我”或者“假如你不尊重我的想法,我將會立即離開”。堅決的阻止性活動並不代表你有任何錯或者你不是一個“真正”的女人。

  2、 不要給予對方不明確的訊息,要明確表達你的意思:

  當你接受的時候就說“是”,當你不想的時候,就明確的說“不”,千萬不要讓對方摸不清你的意思。

  3、 注意是否在不經意時讓對方誤解了你的意思:

  許多男性對於女性的一些行為會有錯誤的解讀。時常男、女性的肢體語言傳達的訊息與他們嘴裡所講的不一致,這可能就導致了性侵害的發生。因此必須注意由你的姿態、衣著、語調及眼睛接觸所散發出來的訊息,不要讓你的伴侶誤解。

  4、 堅定的態度:

  不要擔心自己變得不禮貌,經常男性會將女性的“被動”解釋成“允許”,因此他們會忽略或誤解女性“禮貌”的反應。所以你可以直接說“停止,我不喜歡這樣”或者“依我們之間目前的關係,不應有像你這樣的行為”。

  5、 不要依賴你的伴侶:

  女孩不應處於全然被動的地位,對於到哪裡去,在哪裡碰面等問題,你都可以主動表達意見,如果可能的話,約會時自己付費或者建議一些不需有太多開支的活動,這樣會比較好些。

  女性通常被教導必須溫和有禮貌,但有時為了保持這個形象受到侵害時,女性幾乎都不願意大聲呼救或逃離,致無法脫離危險的情境,暴力案件就很可能發生。如果女性擔心會因此傷害了男性伴侶的感情的話,那麼請你注意,你的伴侶根本就忽略了你的感受。

  6、 某些特殊情況發生使你覺得奇怪或者不能控制時,要特別注意:

  某些特殊情況發生時,如果不能立即察覺,將有可能使自己陷於危險。例如:對於男性人數遠多於女性的聚會,應該避免參加或停留太晚,因為只有少數女性在場的場合,情況是比較容易失控的。

  假如情況已開始失控時,應立即反應,不要以為會有什麼人來救你或情況會突然好轉,記住第一要務就是趕快離開現場。

  7、 信任你的直覺:

  如果你覺得有壓力或好像有壓力時,你就必須立即反應。例如:有一個情況你覺得很糟,或者你約會的伴侶某些行為令你覺得緊張,那麼就應立即下定決心離開。

  8、 注意酒精,它通常與約會暴力是有關係的:

  當約會時飲酒過量,將給約會帶來嚴重的後果,如果你要喝酒,應自我控制,至少要能自己清醒的回家,不要依賴別人可以“照顧”你回家。

  9、 避免陷入甜蜜的陷阱:

  通常男生會說:“如果你愛我,你就應……”但事實是,如果他愛你,他就必須懂得尊重你。

  10、 如果是新認識的朋友,不要單獨赴約:

  如果可能的話,剛開始的約會應盡量在公共場合,時間也不宜太晚,能讓自己回家而不需他接送最好。

  11、 避免讓自己處於危險的地方:

  在剛開始約會的時候,約會地點應挑選人多,讓你覺得舒適及安全的地方,這樣會讓你有機會了解你的約會對象,以決定是否再與他繼續下去。

  當你邀請對方到家里或對方邀請你到他的住處時,須特別注意:你的住處或他住處是約會暴力最常發生的地點。

  12、事情的發展總是那麼難以預測。萬一約會的對象逼迫你發生性行為時,慌張無措的你應該怎麼辦?

  a、攻擊他,攻擊他的重要部位(如眼睛、下體),讓他放鬆對你的控制,然後你才有機會逃跑。攻擊有時候可讓男性停止他的侵犯,但有時也可能促使男性對女性加諸更大的暴力,每次狀況是有所不同的,如果攻擊對方讓你處於更危險的情境,那麼就應立即停止攻擊。

  b、告訴對方你想上洗手間(或者根據實際狀況尋找其他更好的理由),然後趕快離開。

  c、對外求援,喊“失火”會比喊“救命”有效。

  d、用恐嚇的方式,如告訴他你家人快回來了,正好月經來了或有傳染病、性病等。

  e、與他談話,拖延他的動作,試圖喚起他的理性。

  f、取得他的信任,讓他放鬆你,然後伺機逃離。

  g、試著讓他視你為獨立的個人,讓他了解他對你已造成傷害。

  如果所有的努力都不能使你逃離暴力的發生,那麼你選擇的決不應該是自己默默承受這種痛苦,你應該找信任的朋友、家人談這件事情,此時你非常需要有人在感情上支持。同時應該及時到醫院接受診療、驗傷及採證,不要急著清洗你的身體或換衣服,應盡快到醫院去。

  當然,最重要的是馬上向警察報案。據權威部門研究統計,許多約會暴力案件的施暴者與受害者通常都是認識的。正是由於攻擊者與受害人有一定的關係(朋友、約會對象、鄰居、同事、同學),所以不管關係多淡薄,要受害人承認遭到強暴,通常需要更多的勇氣和時間。但無論是陌生人或是相識者甚至親人,都沒有權利傷害你,一旦襲擊別人就是犯下嚴重的罪行。所以,你的正確選擇,就是走進警察局,向警察報案,將壞人繩之以法。